近日,小编陆续收到不少人才咨询人才住房政策,现梳理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政策,满满干货,欢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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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才住房
人才住房是指由政府、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统筹分配,面向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人才供应的租赁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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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才住房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人才住房,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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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行政区域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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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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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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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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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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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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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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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中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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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分配程序
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单位按规定在人才住房租赁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选择意向房源。
资格审核
收到申请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实施机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准入资格;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
统筹配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实施机构根据房源情况及申请人或单位意愿,进行统筹配租。
签约入住
配租结果无异议的,由实施机构与申请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当住房权属单位与实施机构分离时,由人才住房权属单位、实施机构与申请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缴交租金
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缴交租金及双倍月租金保证金。以申请单位作为申请主体申请租赁的,租金由申请单位统一缴交。
租金补贴
租住满一年的承租人,凭一年的交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租住不满一年退租的,结清租金后,于合同解除后的6个月内凭缴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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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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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由人才住房的权属单位或者实施机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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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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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人才住房申请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申请主体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实施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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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配租资格的个人或单位,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视为弃租。弃租或承租未满3个月退租的个人或单位,自弃租或退租之日起12个月不再受理其人才住房申请。

终止其租赁合同的情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租赁合同并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一)不在本行政区域内工作或不在申请单位工作的;
(二)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行政区域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或通过其他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
(三)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住房,父母或配偶父母在本行政区域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或通过其他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
(四)改变人才住房用途的;
(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人才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等应缴纳费用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1个月以上闲置人才住房;
(七)人才认定资格被撤销的;
(八)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九)违反其他相关规定或租赁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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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人才住房政策更多内容,请查阅《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
来源:黄埔人才家微信公众号